1、履約保證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 10 %收取。
2、房屋競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納依照《房屋租賃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3、合同簽訂:出租方在競得人付清全部款項后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與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出租方有權通知競得人解除雙方租賃關系,并扣除競租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并補償出租方的損失,由此對競得人造成的損
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4、按照租賃合同中所列租賃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現狀辦理租賃物移交手續。
5、權證相關信息:有產權證。
6、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7、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裝修。
8、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9、本次招租標的內若有不確權面積,僅供承租方無償使用。若在租期內,不確權部分被相關職能部門拆除,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并不影響租賃價格。 |